中信銀行與中信集團續訂三年框架協議 資產轉移上限降至63億 投資上限升至120億
中信股份(00267.HK)公佈,旗下非全資附屬公司中信銀行已與中信集團於2026年8月26日續訂資產轉移框架協議及投資業務框架協議,為期三年,自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以取代將於2026年12月31日到期的現行協議。📝
資產轉移框架協議涵蓋中信銀行向中信關連人士購買或出售自用動產與不動產、信貸及其他相關資產,包括資產證券化、票據、福費廷等,定價按一般商業原則,信貸資產多採平價轉讓。歷史交易金額方面,2024年為人民幣24.12億元,2025年為4.63億元,2026年上半年為3.17億元;新協議年度上限設為2027至2029年每年人民幣63億元,較以往的90億元下調,反映過往交易金額較低,但已考慮轉貼現業務納入及潛在關連人士增長等因素。
投資業務框架協議則涵蓋投資證券、基金、保險、信託等金融產品,以及委託投資、共同投資、非上市股權等。定價方面,公募基金管理費通常不超0.5%,私募不超1%,權益類資管計劃不超1.2%等。歷史投資額度(餘額最高值)於2025年為38.8億元,2026年上半年達80.54億元;新年度上限設為2027至2029年每年人民幣120億元,較2025及2026年的100億元有所上調,原因包括加強與中信集團內企業協同、理財產品規模增長及存款利率下行等。
此等交易構成上市規則下的持續關連交易,因最高適用百分比率高於0.1%但低於5%,須遵守申報及公告規定,但獲豁免通函及獨立股東批准。集團指,訂立協議有助中信銀行調整資產負債結構、降低營運成本、提升綜合收益,為股東創造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