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6月3日丨上海小南國(03666.HK)公吿,公司已接獲聯交所發出函件,通知公司初始復牌指引已修改為包括重新遵守上市規則第3.10(1)、3.10A、3.21、3.25及3.27A條規定。公司現正採取必要措施以達成復牌指引、糾正導致其暫停買賣問題,並令聯交所信納其已遵守上市規則,且將盡快尋求恢復股份買賣。公司將於適當時候並根據上市規則規定另行刊發公吿,以向其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更新遵守復牌指引進展。
繼續暫停買賣。
格隆匯5月26日丨上海小南國(03666.HK)宣佈,盧俊文由於有其他業務需處理,已辭任(i)公司之公司祕書;(ii)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3.05條項下之公司授權代表;及(iii)上市規則第19.05(2)條及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項下獲授權代表公司於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之代理人,上述辭任均自2026年5月26日起生效(「該等辭任」)。委任梁浩鳴為(i)公司祕書;(ii)授權代表;及(iii)法律程序代理人,上述職務均自2026年5月26日起生效,以接替盧俊文。自2026年5月26日起,獨立非執行董事姚亞飛已調任為公司非執行董事。
格隆匯5月18日丨上海小南國(03666.HK)公吿,於2026年5月13日,公司接獲聯交所函件,當中載列公司股份恢復買賣之以下復牌指引(i)根據上市規則刊發所有尚未公佈的財務業績及處理任何審計修訂;(ii)證明公司遵守規則第13.24條的規定;(iii)重新遵守規則第3.10(1)條、第3.10A條、第3.21條及第3.25條;及(iv)向市場公佈所有重要信息,供公司股東及其他投資者評估公司狀況。公司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3.24A條公佈有關其發展之季度更新資料。公司必須於2026年6月30日或之前公佈其首次季度更新,並自2026年6月30日起每三個月公佈一次,直至復牌或除牌(以較早者為準)。
此外,公司股份繼續暫停買賣。
格隆匯4月13日丨上海小南國(03666.HK)公吿,餘志傑由於有其他業務需處理,已辭任(i)公司公司祕書;(ii)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3.05條項下公司授權代表;及(iii)上市規則第19.05(2)條及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項下獲授權代表公司於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代理人,上述辭任均自2026年4月13日起生效。
董事會欣然宣佈,委任盧俊文為(i)公司祕書;(ii)授權代表;及(iii)法律程序代理人,上述職務均自2026年4月13日起生效,以接替餘志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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