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9月9日|9月9日早間,易居企業控股在港交所公吿,Alexander Lawson於2026年9月8日(現行東部時間)以其作為公司正式授權境外代表的身份(公司正在進行一項涉及開曼計劃的名為“關於易居(中國)企業控股有限公司”的境外重組程序),根據美國法典第11篇第15章(《破產法典》)為公司向美國紐約南區破產法院提交了自願濟助呈請及認可境外主要程序、認可境外代表及若干相關濟助之核證呈請。《破產法典》第15章為一項境外重組計劃於美國獲得承認及執行的機制。公司提交其第15章案件,以尋求承認開曼程序及執行開曼計劃。公司的第15章呈請及於第15章案件中提交核證呈請乃根據開曼計劃、香港計劃及公司債務重組計劃作出。截至本公吿日期,公司的業務營運維持正常,且公司擬於該等計劃完成後繼續持續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