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樂工程集團(01977.HK)公佈,根據公司的公司細則第155條,所有在宣派後六年仍未領取的股息可由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沒收,並撥歸公司所有。董事會謹知會本公司股東(「股東」),在2020年3月27日宣派每股5.07港仙的第二次中期股息(「2019年第二次中期股息」),若在2026年5月4日(星期一)仍未領取,將被沒收並撥歸公司所有。
格隆匯3月31日丨安樂工程集團(01977.HK)公吿,董事會宣佈,柯小菁因彼退休計劃已辭任非執行董事一職,於其任期屆滿後自2026年4月1日起生效。
格隆匯3月27日丨安樂工程集團(01977.HK)公吿,集團於2025財政年度產生的收益為60.876億港元;集團於2025財政年度的公司擁有人應占溢利錄得23.5%增幅至1.670億港元;每股基本盈利0.12港元。董事會已決議派付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第二次中期股息每股2.9港仙。
集團手頭合約達歷史新高,於2025年12月31日為178.787億港元,較於2024年12月31日的110.527億港元手頭合約增加61.8%。此乃得益於113.7%的訂單額增幅,由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60.433億港元增加至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129.136億港元。
所獲得的合約多元化,涵蓋醫院、住宅及商業發展項目、澳門酒店、數據中心、大學、環境基建、科技服務,以及升降機及自動梯。其中,成功取得搬遷沙田污水處理廠往巖洞的工程項目,更創下破紀錄的合約金額。獲得上述不同合約將為業務在未來三年及往後的發展奠下穩固基礎。
格隆匯3月10日丨安樂工程集團(01977.HK)宣佈,公司將於2026年3月27日(星期五)舉行董事會會議,藉以(其中包括)考慮及批准刊發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全年業績,以及考慮派發股息(如有)。
格隆匯2月27日丨安樂工程集團(01977.HK)宣佈,李潔志將於2026年2月28日退休後不再擔任公司的公司祕書。李潔志亦將自2026年2月28日起不再擔任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第3.05條所規定的公司授權代表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條例所規定代表公司於香港接受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書的公司授權代表("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
董事會亦宣佈,彭志雄已獲委任為公司公司祕書、上市規則第3.05條所規定的公司授權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2026年2月28日起生效。
格隆匯1月8日丨安樂工程集團(01977.HK)宣佈,公司已知會南京佳力圖,其擬透過公開市場競價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出售於南京佳力圖的若干A股。透過公開市場競價方式及透過大宗交易方式出售的期限為自南京佳力圖刊發的相關公吿(「南京佳力圖公吿」)日期起計上海證券交易所十五個交易日後的90天內。該兩種出售方式受適用中國法律的相關限制(包括百分比限制及價格限制,倘適用)規限。
安樂工程集團(01977.HK)公佈,根據公司的公司細則第155條,所有在宣派後六年仍未領取的股息可由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沒收,並撥歸公司所有。董事會謹知會本公司股東(「股東」),在2020年3月27日宣派每股5.07港仙的第二次中期股息(「2019年第二次中期股息」),若在2026年5月4日(星期一)仍未領取,將被沒收並撥歸公司所有。
格隆匯3月31日丨安樂工程集團(01977.HK)公吿,董事會宣佈,柯小菁因彼退休計劃已辭任非執行董事一職,於其任期屆滿後自2026年4月1日起生效。
格隆匯3月27日丨安樂工程集團(01977.HK)公吿,集團於2025財政年度產生的收益為60.876億港元;集團於2025財政年度的公司擁有人應占溢利錄得23.5%增幅至1.670億港元;每股基本盈利0.12港元。董事會已決議派付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第二次中期股息每股2.9港仙。
集團手頭合約達歷史新高,於2025年12月31日為178.787億港元,較於2024年12月31日的110.527億港元手頭合約增加61.8%。此乃得益於113.7%的訂單額增幅,由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60.433億港元增加至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129.136億港元。
所獲得的合約多元化,涵蓋醫院、住宅及商業發展項目、澳門酒店、數據中心、大學、環境基建、科技服務,以及升降機及自動梯。其中,成功取得搬遷沙田污水處理廠往巖洞的工程項目,更創下破紀錄的合約金額。獲得上述不同合約將為業務在未來三年及往後的發展奠下穩固基礎。
格隆匯3月10日丨安樂工程集團(01977.HK)宣佈,公司將於2026年3月27日(星期五)舉行董事會會議,藉以(其中包括)考慮及批准刊發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全年業績,以及考慮派發股息(如有)。
格隆匯2月27日丨安樂工程集團(01977.HK)宣佈,李潔志將於2026年2月28日退休後不再擔任公司的公司祕書。李潔志亦將自2026年2月28日起不再擔任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第3.05條所規定的公司授權代表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條例所規定代表公司於香港接受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書的公司授權代表("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
董事會亦宣佈,彭志雄已獲委任為公司公司祕書、上市規則第3.05條所規定的公司授權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2026年2月28日起生效。
格隆匯1月8日丨安樂工程集團(01977.HK)宣佈,公司已知會南京佳力圖,其擬透過公開市場競價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出售於南京佳力圖的若干A股。透過公開市場競價方式及透過大宗交易方式出售的期限為自南京佳力圖刊發的相關公吿(「南京佳力圖公吿」)日期起計上海證券交易所十五個交易日後的90天內。該兩種出售方式受適用中國法律的相關限制(包括百分比限制及價格限制,倘適用)規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