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2月27日丨中國環境資源(01130.HK)公佈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六個月之中期業績。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六個月,集團的收益減少8.6%至約27,251,000港元(2024年:約29,799,000港元)。收益減少乃主要由於金屬回收業務的收益減少所致。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六個月之溢利增加至約14,269,000港元(2024年:虧損約16,554,000港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六個月,每股基本及攤薄盈利為2港仙(2024年:虧損3港仙)。
格隆匯2月16日丨中國環境資源(01130.HK)公吿,根據董事會目前可得最新資料及集團最新綜合管理賬目,預期集團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六個月錄得不少於約1000萬港元之未經審核綜合溢利,相比之下2024年同期錄得虧損約1655.4萬港元。
董事會認為,上述扭虧為盈乃由於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六個月下列事項帶來之綜合影響所致:(i)收益減少至約27,300,000港元,惟毛利輕微增加至約6,500,000港元;(ii)其他收入增加至約12,400,000港元;(iii)行政及營運開支減少至約14,800,000港元;(iv)投資物業公允值收益增加至約12,600,000港元;(v)生物資產公允值變動減出售成本產生之虧損減少至約2,300,000港元;(vi)融資成本減少至約2,800,000港元;(vii)出售投資物業之收益增加至約1,600,000港元;及(viii)所得税抵免減少至約1,000,000港元。
格隆匯2月12日丨中國環境資源(01130.HK)公佈,公司將於2026年2月27日(星期五)舉行董事會會議,藉以批准(其中包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六個月中期業績。
格隆匯12月2日丨中國環境資源(01130.HK)宣佈,配售協議所載的條件已獲達成,且配售事項已於2025年12月2日根據配售協議的條款及條件完成。配售代理已根據配售協議成功向不少於6名承配人配售合共7410萬股配售股份,配售價為每股配售股份0.468港元。
公司收取的配售事項所得款項淨額約為3401萬港元,擬用於下列用途:(i)約29.40%用於償還貸款;(ii)約29.40%用於發展現有回收及電單車配件業務;(iii)約14.70%用於結清未付應付賬款及其他應付款項;及(iv)約26.50%用於集團的一般營運資金(包括但不限於支付薪金、行政開支、營運成本以及其他公司及水電開支)。
格隆匯2月27日丨中國環境資源(01130.HK)公佈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六個月之中期業績。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六個月,集團的收益減少8.6%至約27,251,000港元(2024年:約29,799,000港元)。收益減少乃主要由於金屬回收業務的收益減少所致。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六個月之溢利增加至約14,269,000港元(2024年:虧損約16,554,000港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六個月,每股基本及攤薄盈利為2港仙(2024年:虧損3港仙)。
格隆匯2月16日丨中國環境資源(01130.HK)公吿,根據董事會目前可得最新資料及集團最新綜合管理賬目,預期集團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六個月錄得不少於約1000萬港元之未經審核綜合溢利,相比之下2024年同期錄得虧損約1655.4萬港元。
董事會認為,上述扭虧為盈乃由於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六個月下列事項帶來之綜合影響所致:(i)收益減少至約27,300,000港元,惟毛利輕微增加至約6,500,000港元;(ii)其他收入增加至約12,400,000港元;(iii)行政及營運開支減少至約14,800,000港元;(iv)投資物業公允值收益增加至約12,600,000港元;(v)生物資產公允值變動減出售成本產生之虧損減少至約2,300,000港元;(vi)融資成本減少至約2,800,000港元;(vii)出售投資物業之收益增加至約1,600,000港元;及(viii)所得税抵免減少至約1,000,000港元。
格隆匯2月12日丨中國環境資源(01130.HK)公佈,公司將於2026年2月27日(星期五)舉行董事會會議,藉以批准(其中包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六個月中期業績。
格隆匯12月2日丨中國環境資源(01130.HK)宣佈,配售協議所載的條件已獲達成,且配售事項已於2025年12月2日根據配售協議的條款及條件完成。配售代理已根據配售協議成功向不少於6名承配人配售合共7410萬股配售股份,配售價為每股配售股份0.468港元。
公司收取的配售事項所得款項淨額約為3401萬港元,擬用於下列用途:(i)約29.40%用於償還貸款;(ii)約29.40%用於發展現有回收及電單車配件業務;(iii)約14.70%用於結清未付應付賬款及其他應付款項;及(iv)約26.50%用於集團的一般營運資金(包括但不限於支付薪金、行政開支、營運成本以及其他公司及水電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