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之屋 · 01497 · 2026-09-14 20:59:00 · 13 瀏覽
燕之屋(01497.HK)公佈,於2026年9月14日與深圳燕之屋訂立產品銷售及採購框架協議,向深圳燕之屋銷售燕窩相關產品。框架協議期限至2028年12月31日,年度上限分別為2026年人民幣6.0百萬元、2027年人民幣25.0百萬元及2028年人民幣55.0百萬元。💰
同日,公司、艾德匯投資及黃俊豪先生訂立增資協議,分別向深圳燕之屋註冊資本額外出資人民幣2.5百萬元、0.4百萬元及2.1百萬元。增資前,深圳燕之屋由公司、艾德匯投資及黃俊豪先生分別持有80%、11%及9%;增資完成後,持股將變更為70%、10%及20%。黃俊豪先生為控股股東之一黃先生的家庭成員,屬關連人士;增資後深圳燕之屋將成為關連附屬公司,故該框架協議項下交易構成持續關連交易。📊
由於年度上限的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率高於0.1%但低於5%,交易須遵守申報、年度審閱及公告規定,惟獲豁免獨立股東批准。歷史交易方面,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六個月,實際交易金額分別為人民幣1.2百萬元及人民幣1.6百萬元。📈
定價政策方面,公司將參考現行市況、獨立第三方銷售價、生產成本及同業價格等因素,確保條款公平合理。集團已制定內部控制程序及關連交易管理制度,並會每月監察及每年檢討定價政策。公司認為框架協議有助拓展燕窩肽產品市場,並加強與深圳燕之屋的業務協同,符合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
公司將根據上市規則第14A.49條於其後刊發的年報及賬目披露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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